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对港台免试招生资格。学校入选首批50家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现有“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拥有省登峰学科1个、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一流学科8个;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位居ESI学科全球排名前2‰,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9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研究生10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正高职称教师近350人。
一、保送条件
1.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符合中国内地高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良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录取原则及考核方式
1.依据教育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等有关招生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统一组织报名。
2.学校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择优录取。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2026年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的招生计划为5名,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具体专业见下表:
院系名称 |
招收专业 |
专业限制 |
学制 |
教学语言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 |
纺织工程 |
理工 |
4年 |
中文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 |
丝绸设计与工程 |
理工 |
4年 |
中文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理工 |
4年 |
中文 |
机械工程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理工 |
4年 |
中文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收 |
4年 |
中文 |
经济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 |
4年 |
中文 |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澳门保送生学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五、培养和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费用说明
澳门保送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与内地学生标准一致,学校安排校内住宿,4-6人/间。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招生网址:https://zs.zst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招办邮箱:zsb@zstu.edu.cn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