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返回旧版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动态   >  

我校成为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9号)文件精神,我校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已获教育部批准,参照中央戏剧学院等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近年来,国家教育部为进一步规范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改革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了一系列艺术类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在进一步加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自主权的同时,逐步取消全国其他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校考,将全国其他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的专业考试归并至各省(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之中。按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在07、08年的招生过程中出现了艺术类计划各省难以协调、各省之间生源质量差距较大等不良情况,极大地阻碍了我校艺术类人才的选拔。

鉴于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办学水平较高,专业特色突出以及对人才选拔的特殊要求,教育部同意将我校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这必将有利于我校提升艺术类专业省外录取批次,有利于我校提高艺术类生源质量,有利于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的更好实现。

据悉,2009年教育部共批准新增3所院校艺术类部分本科专业。

访问:3962

Copyright (c) 2022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Copyright ©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0006424号-1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