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教办高教〔2008〕173号
各本科院校:
现将2009年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我省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的计划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浙江省2009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附件2)。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含独立学院)。有关报名条件、报名办法、选拔方法、教学组织管理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仍按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04〕83号文件的精神执行。
请各有关选拔高校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其他高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选拔高校共同做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
附件:
1. 2009年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我省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计划表
2. 浙江省2009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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