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和我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2名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后的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2个空余招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
根据我校2012年2+2招生计划,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拟录取总分215分以下的考生至额满,因214分的同分考生共有3名,故一并顺延录取,顺延录取分数线为214分。拟顺延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总分 |
专业名称 |
120008220009 |
12203275 |
邓国根 |
214 |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
120008220054 |
12201479 |
吴雨 |
214 |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
120008220068 |
12200510 |
渠成 |
214 |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
公示时间为7月4日至7月1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致电: 0571-86843028(纪委办公室)、0571-86843333(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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